早晨翻《新安晚报》,看到一条新闻:省城市民质疑街头标语“酒后驾车者,医院给你开好了房间”,认为交警的警示语应该更温情一些。并且抬出了专家,验证说“如果喝了酒的人看到这种标语,也许会引起逆反心理,增加出事概率。”,还建议修改为:“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,请勿酒后驾车!”
不谈新闻,我从这条新闻中想到一些东西,扯一扯组织行为中的企业文化的小问题。
有一个现象,不知道大家留心没,在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里,看到“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,请勿酒后驾车!”的不少司机,还是有喝醉酒驾驶的;看到“公共场所,禁止吸烟!”的还是有不少人肆无忌惮的拔出香烟过瘾;看到“禁止穿越草坪”后,肯定能发现警示牌下面在草坪上走出的一条人工小路;看到了“禁止随地吐痰”的人仍有很多在大街上“吭咔阿呸”……
再回到企业管理中,也有例似的现象。明明说好8:00开会,8:30以后还陆续有人迟到,一脸无奈和歉意的说:“对不起,堵车~~~”;“严格遵守绩效考评制度”的条例背后,常能看到在月度业务会议上,业务员总有N种理由解释为什么没有完成本月任务;尽管企业食堂的墙上明显的贴着“浪费可耻、杜绝浪费”,可是你总能在泔水桶里发现很多剩菜剩饭;“注重仪表,着装统一”的企业里面,你肯定能找到忘记穿统一制服的粗心鬼……
不是有警示语吗?有些警示语不是很温情吗?怎么还是不起作用呢?中国人、中国企业怎么了?是这帮人的素质问题吗?还是警示语或者条例的问题?
好吧,再举一个我亲身经历的例子,上次到香港游玩,在香港的繁华街区,人行道大都只在两三米的宽度,红绿灯很多,来回过马路的行人也很多,但是你很少发现行人乱闯红灯,乱穿马路的,道路很少堵车。原来很多路口都有一个警示牌:闯红灯罚款至少1500元以上!例似的警示牌还有很多,“禁止吸烟,违者罚款5000!”;“禁止乱丢垃圾、随地吐痰,违者罚款1500元以上!”等等,而且每个警示牌都把处罚措施写得很明显。在这样的处罚下面,我看很多大陆游客也很自觉的等红灯啊,也难怪香港市民素质高。
还有最近听了2个讲座,有2个小细节分享一下。第一个,格力的董明珠女士说道管理企业员工的时候讲,制度上说的很明确,上班时间不准许吃零食,否则罚款,有一次就在下班铃打响前的那一刻,她发现办公室有员工在吃零食,仍然不客气,罚款。从此没人再敢触犯这个制度。第二个是,蒙牛的孙先红先生在讲座的时候,给我们展示了他在蒙牛食堂被罚的收据,罚款理由是午餐没有吃完,罚款50元。因此你基本上在蒙牛的食堂看不到剩菜剩饭。
还有一个经典的故事,张瑞敏在接受海尔初期,颁布的一条制度是,禁止在厂区里随地大小便,一旦发现开除。我想如果你光说禁止随地大小便,在那个混乱的时代,是没人理你的,当你把违规的措施一并列出,好了,谁也不会敢乱撒尿了,因为真的要被开除的。由此条开始,后来海尔的很多规章制度被严格的执行起来,才会形成今天这样的企业文化。
我们再回到文章的开头那些我们没有遵守的制度。“请勿酒后驾车”,那么我即使驾了也不会咋地;“公共场所,禁止吸烟!”,那么我即使吸了,你也不会怎么着我;“开会禁止迟到!”,迟就迟了呗,有没啥关系;“严格完成绩效!”,没完成也不会少我啥……表面上看似很明确的规章制度,其实一点都不明确,因此也一点都没有效果。
“遇事找理由,出问题打马虎。”这是很多制度不能贯彻执行的根节,由制度形成企业文化,一旦形成这样的文化,市场扩展不开,可以找市场难做的理由;企业发展不下去,可以找创业环境不好等理由;没有产品创新、营销创新,可以找别的理由……没有人为结果负责,因为不需要负责,更没有什么制度啥的来追究责任。
检讨一下你制定的制度吧,看看是否每一条制度只有前半句,没有违反制度该如何处罚的后半句呢。执行制度,没有任何理由,否则你得向结果负责!